位置在这!容东片区将建综合运动馆

  近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本招标项目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容东体育中心及综合运动馆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2号】、《关于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65号】、《关于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东综合运动馆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选址H区H2-05-02地块。占地面积9376.48平方米,规划范围:北侧临E1路、南侧临E16路,东侧临N19路,西侧临景观水系。

  2.2 本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1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18平方米(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1147平方米)。建筑主体层数3层,建筑高度23.95米。主要包括篮球馆、冰球馆、健身休息及附属用房(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

  2.3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及室外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及其设施设备、景观绿化工程、小市政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燃气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等合同中明确的监理工作职责、义务,并派专人驻场配合项目BIM和CIM的数据对接,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其它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

  (1)本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计划竣工交付日期2022年1月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计划施工阶段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河北省以外的监理单位根据《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须具备甲级人防监理资质,且须在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的人防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并竣工的单个监理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含)或单个监理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综合建筑等)项目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w.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x.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4)、(5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河北省以外的监理单位根据《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须具备甲级人防监理资质,且须在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的人防主管部门完成备案)。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全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内容,联合体成员承担全部人防监理内容;

  3)联合体组成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若2017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土建、安全、人防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其中人防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视为工程类执业资格),安全监理工程师中至少一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视为工程类执业资格)。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04月9日17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4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短信将发送至各投标人递交文件的时候网页填写的项目联系人电话)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1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3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线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620版本编制。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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